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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6年度突出贡献.优秀会员等荣誉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
日期:2016-12-08 14:36:47     阅读量:3408

全体会员单位:

我商会自成立六年来,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广大会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,勇于拼搏、积极开拓、主动作为实现了跨越式快速发展,深受社会各界的肯定与好评。为进一步弘扬徽商精神,展示徽商风采, 商会持续开展2016年度“突出贡献” 、“荣誉会员奖”和“优秀共产党员”等荣誉评选表彰活动,请各位优秀会员单位高度重视,积极参与,力争把本次评选活动做得更加富有成效。

现将有关评选项目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:全体会员单位。

二、评选奖项:

突出贡献奖:6

荣誉会员奖:(若干名)

优秀共产党员:6

三、评选原则:

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民主

四、评选标准:

(一)突出贡献奖的评选标准:

1、严格履行章程规定的各项会员义务;并连续两届按时缴纳会费;

2、企业在行业内效益显著,具有一定的品牌影响力和社会关注度,深受各界好评;

3、用自身行动切实承担社会责任、坚持商业诚信,热心公益事业,具备奉献精神,全年累计捐赠款物超过 2 万元人民币;

4、热心商会事务,积极参加商会各项活动,每年在活动中至少有一次以上的重大贡献.积极促进会员企业与当地政府的沟通,帮助协调会员企业处理发展经营中遇到的矛盾与困难;

5、近3年来企业至少获得一项或以上较为重大的社会表彰与奖励;

6、企业年营业额在2000万元以上,经济实体遵纪守法,照章纳税,信用良好,无重大不良记录。

(二)荣誉会员奖的评选标准:

1、严格履行章程规定的各项会员义务;并连续两届按时缴纳会费;

2、积极促进会员企业与当地政府的沟通,帮助协调会员企业处理发展经营中遇到的矛盾与困难;

3、所经营的企业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和发展潜力,经营业绩突出,有良好的税收表现,具有良好的社会美誉度;

4、富有团队精神、爱心与社会责任感,能积极主动参加社会各界公益慈善活动;

5、热心商会集体,积极参加商会的各项活动,每年在活动中至少有1次较为突出的贡献;

6、经济实体遵纪守法,照章纳税,信用良好,无重大不良记录。

(三)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标准:

1. 严格履行党的章程规定及商会的的各项会员义务;并连续两届按时缴纳会费;

2.所经营的企业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和发展潜力,经营业绩突出,有良好的税收表现,具有良好的社会美誉度;

3.热心商会集体,积极参加商会的各项活动,富有团队精神、爱心与社会责任感,能积极主动参加社会各界公益慈善活动;

4.3年内获得省、市、区优秀共产党员表彰的同志优秀;

5. 遵守党章,必须以整风精神严格党内生活,必须做到无私无畏、敢于担当,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。

五、评选流程:

1、启动发布:127日举办启动发布,微信公众号、网络公布启动消息。

2、推荐自荐:活动启动后开始接受邮件和微信进行推荐与自荐,截止日期为1215日。“推荐表格”可从商会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下载。

3、评选步骤:本活动根据评选标准,对所有候选对象进行初选,经会长办公会议进行终评确定。评选结果将会在12月中旬公布,在1229日的“中山市安徽商会第三届理事会就职典礼暨六周年志庆”晚会上进行隆重表彰。

六、联系方式:

1、联系人:孙长征:18948868960

  芬:13702511336

  庆:13560619056

2、邮箱:zsahsh@126.com

3、地址:东区博爱五路大东裕一期1202

4、办公室电话:0760-88888855

 

中山市安徽商会

2016127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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